摘要: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有公允价值计量法和成本法两种计量方式,这也是应该特别注意的,我们应该明确,而且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说,在实际操作时不要搞混了,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如下。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,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。 一、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(一)、成本模式 1、计提折旧或摊销时 借:其他业务成本 贷: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(摊销) 2、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:资产减值损失 贷: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、取得租金收入 借:银行存款 贷: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(二)、公允价值模式 1。公允价值上升 借:投资性房地产--公允价值变动 贷: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.公允价值下降 借: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:投资性房地产--公允价值变动 3.取得租金收入 借:银行存款 贷: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二、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 1、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。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,也通过本科目核算。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,可以单独设置"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(摊销)"科目,比照"累计折旧"等科目进行处理。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,可以单独设置"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"科目,比照"固定资产减值准备"等科目进行处理。 2、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。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,还应当分别"成本"和"公允价值变动"进行明细核算。 3、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。 (一)企业外购、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,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,借记本科目,贷记"银行存款"、"在建工程"等科目。 (二)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,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,借记本科目,贷记"开发产品"等科目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,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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